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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海县在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方面有新举措
 
http://www.qhnews.com   青海新闻网  2008-04-21 14:38

  青海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全委会、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规范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工作作风漂浮,纪律涣散,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实、作风不正等问题,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兴海县在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方面有新举措。一是制定了“严禁在公共场所、工作时间、下乡期间参与打牌、搓麻等活动,严禁在汇报情况、反映问题、总结工作时浮夸欺瞒、弄虚作假,严禁擅离职守、脱离岗位、散漫走读,严禁不思进取、消极怠工、坐等退休”的《兴海县干部作风四条禁令》,并就具体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二是制定了《兴海县干部作风四条禁令(实施细则)》,要求对违反“四条禁令”的工作人员,应查明事实,分别不同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确保“四条禁令”落到实处,同时兴海县干部作风“四条禁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星期对2-3个单位和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三是实行了干部承诺,要求科级干部向县委承诺,一般干部向本单位承诺,坚决贯彻执行“四条禁令”,努力成为贯彻执行“禁令”的模范,如违反“禁令”,愿意接受“禁令”中规定的相应处分和处罚。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狠刹“走读”、“打牌”、“虚假”、“应敷”、“享受”、“听会”等“六风”,制定实施了《兴海县关于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规定行为的处理暂行办法》。(作者:议德吉)

 
 
  编辑: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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