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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地方标准 生鲜肉食品检疫合格方可上市
 
http://www.qhnews.com   西海都市报  2008-02-25 09:38

  青海新闻网讯 为严防不合格生鲜肉食品进入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合格的生鲜肉食品,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发布了《农贸市场生鲜肉品检疫监督技术规范》和《商场超市动物生鲜肉品检疫技术规范》两个青海省地方标准。

  两个地方标准规定,外地产品入市应当持有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胴体加盖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对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生鲜肉食品,销售前供货商需持报检动物产品库存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减销售数量;进入农贸市场的生鲜肉食品应当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员到场查证验物,在有效期内登记备案。(作者:杨冰)

 
 
  编辑: 雪念心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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