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针对近期青海省居民消费价格较快上涨的实际,省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价格的调控和监管,从严控制涨价项目出台,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下半年,除落实国家统一出台的调价措施外,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涨价措施。认真清理检查今年上半年已经出台的调价项目,凡属越权定调价或擅自提价及违反程序定调价的,及时予以纠正。对于集中出台提价项目,引起居民消费价格大幅度上涨,或者造成负面影响的地区,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对本辖区的涉农、涉企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猪肉、禽蛋、牛羊肉等主要副食品供应。切实加强对粮油、肉禽蛋菜、医疗、教育、住房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重要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出台价格干预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遏制价格过快上涨势头。 (作者:晓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