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去年,海南州法院结合本地区、本院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与载体,认真落实“四项承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兑现“打得起官司”的承诺,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对法定救助对象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减、免、缓收诉讼费。据统计,2007年全州法院依法对88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9.6万元,充分体现司法领域的人文关怀。全州法院无一起案件因法院救助不力而使当事人打不起官司。二是兑现“打得成官司”的承诺,结合本辖区实际,坚持“公正、便民、高效”和“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原则,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办案人员赴偏远农村牧区巡回办理案件。全州两级法院共组织巡回法庭355次,行程达3.72万余公里,审结民事案件184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总数的14.9%。通过开展巡回审理,极大地方便了偏远地区群众的诉讼,得到了群众极大好评。全州法院全年无一起因法院工作懈怠而使当事人打不成或迟延诉讼的案件。三是兑现“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的承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据统计,2007年全州法院审结的1462件一审案件中,提出上诉的100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6.84%,上诉率较上年下降0.58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4个百分点。四是兑现“使当事人打得值官司”的承诺,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去年1至12月,全州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各类案件490件,执结447件,执结率为91.22%,执结标的总金额达1032.9万元。(作者:杨成德)